污染“大水缸” 后果很严重发表时间:2019-12-08 19:55 污染“大水缸” 后果很严重中铁一项目污染饮用水源被处罚中国环境报通讯员汪秀君 记者晏利扬台州报道 “有人在长潭水库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希望环保部门管一管。”一接到群众举报,浙江省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 经勘察,群众反映的是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一个水库工程土建项目,项目位于台州市黄岩区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而长潭水库正是300多万台州人的“大水缸”,必须达到地表水Ⅰ类水标准。 环境执法人员抵达时,发现项目工地上工人们正在清理污水预处理池的底部淤泥,废水处置设施管理人员张某正擅自用橡皮管将池内的污水和淤泥抽出直接排放至雨水沟,黄色污水通过雨水沟排入附近入库溪流。 执法人员随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对雨水沟、污水预处理池以及入溪雨水沟排放口进行采样送检,并对其利用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立案开展调查 。 日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作出395259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等相关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又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案件当事人随即被行政拘留。这是黄岩区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因案件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目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现正按程序推进中。 “长潭水库是台州人的‘大水缸’和‘生命线’,其水质安全重于泰山。”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局长黄继根表示,《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即将出台,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夯实环境监管责任,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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