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防止春耕秸秆焚烧,防止大气污染发表时间:2020-03-03 16:27 全面防止春耕秸秆焚烧,防止大气污染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强化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春耕期间秸秆、杂草、垃圾禁烧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立即利用远程视频会议对各分局禁烧执法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全市执法系统从严开展春耕期秸秆禁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牢固树立秸秆“坚决不能烧”思想,实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以“零火点”、“无黑烟”为目标、“全面禁烧、常态管理”为原则,扎实开展秸秆禁烧执法工作,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秸秆禁烧执法工作做细、做实。 沧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利用秸秆禁烧微信群对秸秆禁烧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各县(市、区)执法大队充分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超常的力度抓好春耕期禁烧执法攻坚战,对秸秆、杂草、垃圾禁烧进行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存在的问题要严自查、严执法、严问责,确保“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落实到位,坚决完成上级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要强化法治管控,完善管控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调整优化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管理要求,确保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秸秆禁烧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同时,要加大宣传引导,制造舆论氛围,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微信、网络等媒体播放和刊载禁烧通告,宣传禁烧有关政策、秸秆焚烧的危害,并及时对焚烧严重地区进行公开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禁烧、支持和参与禁烧的强大舆论氛围,从源头上做好禁烧防控。继续加大管控力度,严格依照《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惩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大反面典型的曝光查处力度,对擅自焚烧秸秆,特别是对辖区“**把火”的当事人,要从严从快查处,切实形成高压态势。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人防和技防结合,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秸秆禁烧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各分局要积极探索符合本区域实际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推广运用无人机、高清摄像头等进行火点监控,善用、会用、用好现代科技手段,实现火点防控高精度、高效率。 上一篇环保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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